(很角色時報記者林韋呈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因蘇丹色素非合法可使用之色素,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製成之「香辣豬肉乾」(有效日期:2024/08/10~2025/02/06),倘已購買請勿食用該批次產品,並向原購買商提出退換貨。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通報該市金安記食品廠有限公司有使用新北市保欣公司違規紅辣椒原料(有效日期為2026年10月12日),並製成「香辣豬肉乾」(有效日期:2024/08/10~2025/02/06)及「香辣豬肉絲」(有效日期:2024/08/09~2025/02/05)兩項產品共6,739公斤,其中「香辣豬肉乾」銷售至南市販售業者有120公斤,南市衛生局於接獲後,今日派員至業者查察,現場已下架產品15公斤,並命業者通知下游散戶盡速退回產品。另金安記食品廠有限公司提供消費者退貨專線電話(04-26354318)。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仍持續查察問題紅辣椒粉流向,以保障民眾食得安心。食品業者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切莫心存僥倖,若查獲仍販售問題產品,可依食安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安問題,請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臺南市衛生局持續查察問題紅辣椒粉流向,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製成之「香辣豬肉乾」。(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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