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林偉呈/綜合報導】昨日立法院中傳出,王鴻薇委員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表示相當樂見,並同時予以肯定。也呼籲民進黨與民眾黨團提出各自的草案版本,送進國會共同討論審議。
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理事長朱洎鋐指出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的規定,明定每位直轄市議員的公費助理費每個月僅有24萬;而非直轄市的議員,每月更只剩8萬元的總額可運用。但這條法源自2000年立法至今,24年來從來沒有調整過。
朱洎鋐表示其實公費助理費早已因長年通貨膨脹的因素,存在不敷使用的事實。在這24年間,基本工資已從最初的17,280元,調升至27,470元,漲幅高達59%,但地方議員的助理卻是什麼都沒有。朱洎鋐也批評在基本工資逐步調升、助理費總額卻不變的前提下,其實是在變相削減助理的薪資,同時也使得每位議員能夠聘請的人力更少。
朱洎鋐表示因應科技的進步,各服務處都在擴大服務的多樣性,助理要會的技能是愈來愈多,但公費助理費總額的規定,卻依然維持在2000年所訂下的標準,實在是相當不符合現況。因此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希望透過這次立委的提案,能讓中央部會重視地方議會公費助理的勞動權益,並藉此機會健全地方議會公費助理之聘用制度。
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聲援立委王鴻薇。(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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