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曼/綜合報導)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在總統大選時,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收購連署書。屏東地檢署今(22日)偵查終結,依法起訴周典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至於潮州鎮長周品全等4人則為緩起訴。
圖/周典論被起訴。(翻攝周典論臉書)
起訴書指出,周典論先於去年9月1日交付150萬元給周品全,之後又再給周品全、陳姓秘書350萬元,要他們以老鼠會拉人、給錢的方式,發放給參與連署的民眾,每份連署書的代價為500元。陳姓秘書則要求黃姓堂主夫妻成立連署站,同樣以每份500元代價蒐集連署書,至於黃姓堂主夫妻則再以每份200元代價蒐集連署書。
圖/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翻攝周典論臉書)
屏東地檢署指出,周典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交付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其賄選行為殘害民主政治之正常發展,以金錢影響連署及選舉結果的行徑實非足取,且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
屏東地檢署表示,另外,周品全、陳姓秘書、黃姓堂主夫妻等4人同樣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交付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審酌4人素行尚可,犯後坦承犯行,權衡刑法第57條各款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間均為3年,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六個月內,分別向公庫支付50萬至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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