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一名44歲邱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持刀竟酒後拿刀到父母家要錢,家人害怕報案,,最後錢沒要到還因酒駕衝撞警車,遭警方逮捕。警方將他依違反保護令、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檢察官偵辦。
▲男自撞遭包圍後仍試圖衝撞警車。(圖/警方提供)
蘆竹分局表示,邱男因常遭家暴,父母於112年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但近日邱男因缺錢花用,於酒後開車到父母住處持小武士刀要錢,父母害怕後立即報警,南竹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警方到達現場時邱男已先行離去,員警巡查周邊時,發現邱男駕自小客車在附近徘徊,為預防邱男返回父母住處鬧事,便一路駕警車尾隨其後。
邱男見狀便駕車加速逃逸,最後在南竹路三段一處民宅前倒車自撞,隨後被三台警車以優勢警力包夾,邱男竟搖下車窗於駕駛座手持小武士刀對員警挑釁並企圖衝撞警車,所幸警方及時閃避並無大礙,員警隨即以臂盾敲破車窗,將邱嫌架出車外將其逮捕,邱男被壓制後還當場痛哭,警方傻眼問「哭什麼哭啊?」。
邱男經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0.78mg/l,本分局隨後將邱男涉犯違反保護令、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蘆竹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之情形,可撥打110或113報案,警方可協助被害人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被害人免受相對人騷擾或暴力威脅,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男揮舞小武士刀挑釁警方。(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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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就是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儘快撥打110報警,由警察介入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並協助護送被害人就醫。
暴力行為不可取,若您或身邊人發生相關事件,可藉由下列通道求助:
1. 婦幼保護專線「113」求助
2. 上網諮詢通報「關懷E起來」
3. 家庭暴力相對人輔導男性關懷專線0800-01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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