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於113年2月2日2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廖男(41歲)於三民區林森一路住家,疑似因為情緒不穩失控從四樓家中亂丟擲物品,員警獲報立即派遣轄區長明所警網趕赴現場查處。
員警到場發現廖民疑似精神混亂、站在窗台旁不時喃喃自語、咆哮及辱罵,並隨手向外丟擲物品,並手抱瓦斯桶揚言引爆。
由於情況急迫,員警獲報後為維護現場人員及附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絲毫不敢大意,先是安撫家屬情緒,並向廖男溫情喊話轉移注意力,惟其堅持仍不配合,經與警、消對峙近兩個小時,員警見時機成熟,即偕同消防員破門進入屋內客廳,飛撲將廖男壓制後強制送醫,成功解除這場危機,所幸過程中未造成其他民眾傷害。
員警協助陪同強制送至高醫,全案訊後將廖男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