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洪美滿/金門 報導】發放年終獎金的日子來臨,多數民眾莫不仔細盤算如何有效利用,其中投資理財購買保險、基金、有價證券等金融商品,亦是許多民眾的選項之一。為使民眾在購買保險或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時,能理性判斷,掌握保險業務員、理財專員、證券營業員或銀行相關人員等之銷售內容及手法,以保護金融消費者之權益,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金融評議中心)羅俊瑋主委兼總經理特於113年1月30日蒞金拜訪縣府消保官王晶英,雙方就如何提高離島地區居民之金融消費權益意識及減少被詐騙事件,分享心得、交換意見,期待未來能有合作機會,共同致力達成「普惠金融,打造友善高齡金融」及「降低年輕族群投資及理財風險」之政策。
國人購買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如壽險、產險等保險商品、房貸壽險、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結構型商品……等)已是常態,但諸如此類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其內容複雜具一定之專業性,金融消費者往往不易了解所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究竟包含哪些?此也正反映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在財力、資訊及專業面存有相當大程度之落差,交易糾紛時有所聞,諸如近年來防疫保單所產生之大量申訴評議案件即可得知。因此,如何提供金融消費者一具備金融專業且能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相關消費爭議的解決機制尤其重要,而金融評議中心即肩負此項重要任務。
金融評議中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羅俊瑋表示,此次該中心除派講師分赴金城、金湖、金寧、金沙等鄉鎮之樂齡學習中心講授相關金融消費的安全知識外,其亦特別拜會縣府消保官王晶英,就金門縣高齡居民比例偏高之現象,希致力提升高齡民眾的金融素養及理財投資風險意識,期待能強化雙方之合作。
王晶英則強調金融評議中心及消保官之工作內涵,均在解決消費紛爭,只是金融評議中心僅受理金融消費之爭議案件,消費者有時不易分辨何類型之消費爭議案件該找誰申訴,此時消保官會協助提供或轉介至適當之單位妥處,令民眾安心快速的找到申訴管道。本於雙方性質上都屬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的途徑,也因應金門縣高齡居民特性,未來如有機會將共同辦理關於金融消費、安全理財及降低年輕族群理財風險的宣導活動。(照片記者洪美滿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