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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醃製品不合格!源石石家割包酸菜「二氧化硫超標6倍」 最高可罰300萬

eNews新聞網/曾亭皓 2024.01.29 10:40

農曆過年將至,為了確保消費者在購買脫水蔬果、醃漬產品及蜜餞等食品時的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對市內便利商店、大賣場、傳統市場、觀光商圈等地的食品進行了抽驗。總計抽驗了51件食品,並對其進行了防腐劑、漂白劑、殺菌劑、著色劑及甜味劑等項目的檢驗,同時也進行了標示查核,結果顯示不合格率達11.76%,目前已即刻下架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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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漬の菜」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標。(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檢驗結果顯示,有6件食品的品質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達到了11.76%。其中,3件「酸菜」檢出防腐劑苯甲酸或漂白劑二氧化硫超標,1件「醃漬鳥梨」和1件「鳥梨」檢出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糖精,另外1件「漬の菜」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標。

對於這些不合格的食品,臺北市衛生局已經要求販售地點的業者立即下架,並對其進行了處理。其中,5件(3件「酸菜」、「漬の菜」、「鳥梨」)的品質不符規定的案件,經查其來源屬於外縣市,已經移交給所轄衛生局處理。如果經查證屬實,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對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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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石石家刈包二氧化硫超標6倍。(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衛生局抽驗發現,位於中山區民生東路2138號的知名石家割包源石石家刈包)酸菜也不合規定,二氧化硫達0.19g/kg(標準:0.030g/kg以下),超出6.33倍。目前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後續 辦理,經查違規屬實,可 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9款處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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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醃漬鳥梨、酸菜抽查後均不符合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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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1件「醃漬鳥梨」不符規定的部分,由於業者無法具體指明該產品的確實來源,妨礙了衛生局進行後續的源頭追蹤查核,因此已依違反第47條第11款規定,裁處業者新臺幣3萬元整。

臺北市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要謹慎,必須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的規定,不可過量使用,並要遵照使用範圍及限制。同時,對於包裝產品的外包裝標示,也要確保完整且正確,避免因標示不完全或錯誤而違規,影響消費者的選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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