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命題,如何成了總統政見辯論會的焦點?
作者/戴立寧
國際大環境正在快速發展/變動;大疫之後,經濟蕭條,烽煙四起,兩強對峙; 再加上嚴峻的兩岸關係,如何避免於戰爭的危害…林林總總,關係台灣未來發展的重大事項,2024年這屆選出的總統,理應在辯論會上對之有所主張/發揮。沒有想到,辯論/爭論的主題竟然失焦,寶貴的時間,浪費在一項偽命題(False proposition)上。
2023年12月30日在台灣媒體合辦的電視辯論上, 在野主要反對黨/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以下簡稱:侯)嚴詞逼問,喊話執政黨/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以下簡稱:賴):要求針對刑罰廢除死刑(以下簡稱:廢死)問題要明確表態。
侯之所以如此,或許跟日前在新北市/他擔任縣長的轄區內,發生的一起「割喉案」有關。
就在電視辯論會的5天之前 (2023/12/25),新北市土城區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國中三年級的15歲郭生持彈簧刀朝隔壁班楊姓同學攻擊,致楊生傷重不治;被媒體稱之為「割喉案」。
媒體所以稱之為 「割喉案」,想必是攀比2015年發生的另一起隨機割喉幼童案。該案檢察官起訴要求處以死刑, 歷經三審法院,均判處無期徒刑;最後以無期徒刑定讞。
對好人要好一點, 理所當然; 但對壞人更壞一點,可以嗎?
審理期間, 媒體報導:被告惡性如此重大,又不知悔改,竟得免死, 紛紛表示不平。在加上2006年至2009年台灣曾因法務部部長不簽署行刑令而暫停執行死刑;2010年4月30日國民黨政府重啟死刑執行。2016年第3次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曾暫停執行死刑2年,自2018年8月31日重啟死刑執行。截至2023年1月為止,全島有38個死刑定讞犯在監仍遲遲未執行。
這一起所謂「割喉案」,致死部位並不在喉部; 因為被告未滿18歲,依現行刑法(63條)及國際條約(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5條、《兒童權利公約》37條)的規定,根本不存在判處死刑與否的問題;廢死之爭,此時此地,是個偽命題。
對於這樣的偽命題,賴,執政黨推出的總統候選人/總統選舉的當選人,竟選擇避而不答。
賴之所以「避而不答」,或許可以理解為:因為台灣的民意有88%(另說:92%)反對廢死。為了謀求/獲取更多的選票支持,也就不便明白表示贊同廢死;那怕廢死是所屬政黨政綱的明文。
面對這樣黨內早就有了定案的問題,未來四年的總統,居然「順應民意」而
選擇避而不答; 豈不知:民意如流水, 愈流愈下流。民進黨早年烈火焚身的勇氣那兒去了?!
你願意授權當前司法剝奪自己的生命權嗎?
曾經多年的執政黨/如今淪落在野的國民黨則更加不堪:總統候選人侯的主攻政見竟然是「對好人好一點; 對壞人壞一點」;這樣的宣示, 真不知置刑法最高原則:「罪刑法定主義」於何地。
罪刑法定主義是指:什麼樣的行為構成犯罪?這樣的犯罪該如何處罰? 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對於犯罪人(所謂:壞人)的處罰,必須嚴格依照法律,在刑種、刑期、量刑等方面都不能逾越刑法的明文。對於所謂壞人,更壞一點, 可以嗎?
關於死刑之存廢, 茲事體大,可以找時間再深入探討。在此我只想請教方家大雅:你相信台灣當前的司法公正嗎?你願意把你自己(不要管別人怎麼想)的生命,授權台灣的司法剝奪嗎?
冷眼觀察這一次的大選,深深地感覺人才的寥落;黃鐘毀棄/瓦釜雷鳴。面對多變的時局/無奈的台灣, 居然任由一群缺勇/短知的人來領導/決定台灣的未來。國事如麻, 烏龜忘八; 如何不令人長捏一把冷汗。
(圖片取材自網路)
戴立寧,一輩子的法律人。在法學院做了10年的學生;教了40多年的書;偶然的際遇,做了26年的公務員,從基層到高階。也曾寫過些雜文,月旦人物、評議時事。〈隨想錄〉無非是重操舊筆,隨興隨緣隨想,記錄些所見所聞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