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慧婉/桃園 報導】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以上重要警職職缺經內政部警政署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統一訂於113年1月17日到職。
桃園市政府於113年1月17日上午在警察局2樓大禮堂,舉行卸、新任分局長、大隊長聯合交接典禮,由桃園市長張善政親自主持,除肯定桃警團隊對維護治安與交通的付出外,並期許警察局各級幹部與同仁,在吳局長領導下,警察士氣與工作表現都會不斷提升,與市府團隊齊心,為市民打造一個治安平穩、交通順暢、安全無虞,充滿幸福、希望的快樂城市。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重要警職異動情形如下:
一、第三序列職務
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淑芳,原任職務-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隆興,原任職務-連江縣警察局局長。
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呂世明,原任職務-花蓮縣警察局局長。
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志朋,原任職務-桃園分局分局長。
二、第四序列分局長、大隊長
1桃園分局分局長-吳明彥,原任職務-平鎮分局分局長。
2平鎮分局分局長-徐坤隆,原任職務-大溪分局分局長。
3大溪分局分局長-吳傳銘,原任職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4桃市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原任職務-桃市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
5八德分局分局長-王鉉仁,原任職務-大園分局分局長。
6大園分局分局長-王智民,原任職務-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
7蘆竹分局分局長-林鼎泰,原任職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
8桃市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原任職務-桃市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
9桃市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鄺慶泰,原任職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科長。(圖:記者彭慧婉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