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正進行擴建工程的森霸電廠,未依睦鄰回饋計畫提撥回饋金,還篡改環評定稿承諾內容,初估20年來少給地方回饋金約21.5億元。立委陳亭妃與市議員陳秋萍、李偉智、陳碧玉1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正式加入「向森霸電廠追討回饋金」的行列,並歡迎各級民意代表、所有民眾加入,要求經濟部盡速向森霸電廠追討補發這些年來少給的21.5億回饋金,若相關單位再沒有動作,不排除展開全民運動。
立委陳亭妃向環境部調閱88年睦鄰回饋計畫指出:森霸電廠承諾將比照台電提撥開發電源基金,挹注地方發展,其中營運期間以售電收入的千分之十,作為每年回饋金金額。但森霸公司92年憑一張公文將原本營運期間以售電收入的千分之十承諾,改為【售電收入經扣除相關費用後淨盈餘之百分之一】為回饋金金額,營運期間93年4個鄕鎮公所(山上.新市、新化、左鎮分別接到公司來函,森霸竟然篡改環評定稿承諾內容,在各鄉鎮公所無法得知內容的情況下,數年來都接到公司來文告知營運期間回饋金為「稅後盈餘分配之金額」。
陳亭妃初估,森霸電廠從93年至今近20年的年平均營業收入約120.2億,而年平均稅後淨利約12.27億。而以原本環評定稿承諾每年回饋金金額(售電收入的千分之十)應是120.2億*1%=約1.2億,但森霸電廠逕改為淨盈餘之百分之一,12.27億*1%=約0.1227億,回饋金平均每年少給1.0773億,總計20年少給地方回饋金約21.546億。
陳亭妃發現,在環境部109年8月14日「森霸電力公司第二期燃氣複循環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第五章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內容指出:
有關發電設施中主要發電設備必須規劃複循環發電機每一氣渦輪發電機均要配置一座廢熱鍋爐且含2支60公尺煙囪,作為排氣廢熱,但傳出森霸電廠擅自進行煙囪變更設計,涉及影響民眾安全問題,誰要負責?
陳亭妃要求經濟部盡速向森霸電廠追討補發這些年來少給的21.5億回饋金。而森霸電廠多項二期工程已完工之後才逕行向能源署申請變更設計,諸多設計與當初環境影響評估的內容不同,為考量當地居民權益及公共安全,經濟部能源署必須提出調查報告並要求召開地方說明會(台南市永康區、新市區、新化區、山上區、左鎮區),否則不得擅自同意森霸電廠所提出的變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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