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山
張謇(1853年7月1日~1926年8月24日),字季直,號嗇庵,清末狀元,中國近代實業家、政治家、教育家。黃興(1874年10月25日-1916年10月31日),辛亥革命的先驅和領袖,與孫中山常被時人以“孫黃”並稱。
張謇比黃興大21歲。邵雍先生的《黃興與張謇》一文。文中說: “辛亥革命時期,黃興是革命派中第二號人物,主要致力於同盟會的庶務,指導各地的武裝起義。張謇則是江浙咨議局系統的立憲派代表人物,同時經營著自己的大生公司。直到上海光復之前兩人沒有任何交集。自上海光復以後,黃興與張謇有了較多的交往。”(見《張謇研究年刊(2019)·新論集萃》。邵雍先生此論當然有道理。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年底,黃興等開始籌建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1912年1月1日正式宣告成立)。當時的南京,城內的軍隊又多有雜,單看名稱,就有浙軍、滬軍、光復軍、鐵血軍、衛戌軍,加上國有軍隊和新編的各軍,合計有十萬多人,拖欠軍欠餉的問題非常嚴重,已經影響軍心士氣。再加上江蘇境內的其他軍隊和各地準備北伐的軍隊,需要發餉的官兵至少有20萬多萬。
拿不到工資,誰來保衛民國臨時政府?據《檔案館裏的江蘇》記載:“陸軍總長黃興為軍餉的事‘宴食俱廢,至於吐血’,每天到陸軍部要錢的軍官達數十起,弄得黃興焦頭爛額。” (江蘇省檔案館編,東南大學出版社,2015。年5月版第253頁。)在這極端困難之際,黃興不得已,以個人名義向日本三井洋行借銀元30萬元。
跟今天銀行一樣,借款要有抵押。自己沒有財物抵押,就必須有人出面擔保,由擔保人用財物抵押也行。30萬大洋畢竟不是一個小數目,黃興的個人名義不能換成錢,必須有人出面擔保,日本三井洋行才肯借出這筆錢。
找誰擔保呢?黃興找張謇出面。張謇是實業家,有大生紗廠等實業可做抵押。問題是,黃興借錢是發軍餉的,不是搞投資,“錢生錢”,可以贏利還款。“大炮一響,黃金萬兩”,打起仗來,再多的錢也會灰飛煙滅。借款到期,黃興還不上這筆錢咋辦?換個人,你借1萬大洋,讓他擔保,他也未必答應。張謇竟然答應了,而且親筆寫下了保證書,全文如下:
“茲因黃君克強為中華民國組織臨時政府之費用,向貴行借用上海通用銀元30萬元。約定自交款之日起一個月歸還,並無抵押物。如還期不如約,惟擔保人是問。三井洋行鑒存。張謇。”
這份“保證書”沒有特殊之處,一是沒有提抵押品,僅憑張謇的個人名義。大概相當於如今的“信用抵押”,當時,可見張謇的影響之大,信譽之重。二是“保證書”的的落款沒有用民國紀年(民國正式成立),也沒有用滿清的年號紀年,或西元紀年,而是用難得一見的以黃帝為中華民族共同始祖的“紀年”:“黃帝紀元四千六百有九年十一月”據說,這是宋教仁的主張,得到了大多數革命人士的認同。顯然,張謇也是認同者之一。
張謇書寫的這份“保證書”無疑是一件珍貴的歷史文物。它既是張謇與黃興情誼深厚,豁出去支持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物證,也是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建時,財政極其困難的見證。2023年12月14 日,筆者的一位朋友在泰和嘉成拍賣專場,看到張謇當年寫下的這份“保證書”,將拍下的原件照片發給了我。此外,筆者還看到一份相關的資料:
張謇等幫助黃興等組建南京臨時政府籌款,清政府得到消息後十分恐慌。南通市檔案館2010年去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查閱檔案時,在外務部全宗發現《聞張為革軍商借洋款請阻止勿借由》(館藏號02—24—008—02—061)。全文如下:
“宣統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發駐京各使函稱:現聞革軍因財政困難,由張密商洋人,以江蘇鹽稅為抵押,擬借一千萬元雲,應請貴署大臣留意,如有此事,切須阻止貴國商民勿允此借款,以免有違各國對於此次亂事之宗旨,專此函達。”
此時的滿請政府已日薄西山,氣息奄奄,此時想阻止“洋人”借款支持“孫黃”組建新政府,已經不被理睬。張謇立場轉向民主共和,影響很大。其所作所為,對推動清朝的滅亡、中華民國的建立又起到重要的作用。
張謇跟黃興雖然相差21歲,但是,這不沒有影響他們書信往來,並成為“忘年交”,黃興借款30大洋,張謇為之擔保,亦然寫下 “保證書”,就是明顯的例子。此外還有不少例子,例如黃興曾高度評價張謇和趙鳳昌等人“負國人之重望,往時締造共和,殫盡心力”。1916年,黃興病逝,張謇得悉噩耗,寫下挽聯“中年遽折雄姿,嘔血不撓翁叔節;大勇無如悔過,本心猶見秣陵書”,向這位朋友表示沉痛的哀悼與最後的敬意。(圖:夏俊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