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110 14:51:31)近年來由於美中貿易、新冠疫情或家族傳承等因素,許多台商將中國大陸事業進行重組、資金轉往其他國家投資,縮小中國大陸事業的經營規模。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表示,將中國大陸企業資金匯出境外的方法,除了盈餘分配,實務上,減資方式也逐漸普遍,但由於過去台灣法令要求及稅務考量下,台商大多用間接方式投資中國大陸,因此,當進行減資作業時,需同時考量中國大陸、境外投資公司及台灣之三道關卡。
@第一關:中國大陸公司減資之稅務處理及應注意事項
根據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當境外公司對中國大陸公司進行減資時,應將減資金額分成三部分,其定義及稅負為: ◆ 投資收回: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爲投資收回,無稅負問題。 ◆ 股息所得: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爲股息所得,非稅收居民企業扣繳稅率為10%。 ◆ 資產轉讓所得:減資金額扣除上述兩項金額剩餘部分為資產轉讓所得,非稅收居民企業扣繳稅率為10%。
徐曉婷提醒,這三部分的減資金額配比,須要事前跟當地主管機關溝通,才能確定稅負成本。在實務上,在進行減資程序前,還需進行下列評估: 1. 確認公司於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否有承諾事項? 2. 持有不動產者,需留意當初因政府招商因素,是否有承諾土地上的投資額和稅收產出額等?是否有限制批租土地後的減資行為? 3. 中國大陸端銀行針對原始出資的情況進行審查,包含資本金到位情況、股權移轉相關資金交付、相關工商程序是否落實等。 上述減資作業完成至實際匯出,一般表定約需三個月,但實務上約需半年,若有其他上述事前評估事項需先處理,常常需要一年以上,也有可能評估後無法實行。
@第二關:境外公司減資之條件及應注意事項
當台商是透過第三地境外公司間接轉投資中國大陸公司,減資款於中國大陸匯出至第三地境外公司後,尚需考量境外公司減資條件的可行性。一般常見的境外地區,例如,Cayman、SAMOA、BVI及HK減資條件包括兩條件: 1. 股款皆已到位 2. 減資後公司資產大於負債且具清償能力。
徐曉婷提醒,境外公司減資作業時間從4週到8週不等,需特別留意的是,早期台商境外公司的帳務比較不健全,股本到位情況與實際登記情況可能存在差異,實務上要進行減資前,需先進行相關帳務調整,將報表與工商登記資料調整為一致。
@第三關:資金匯入台灣之應注意事項
徐曉婷表示,當中國大陸公司減資款一路匯至台灣公司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稅務面:當減資款超出原始出資額的部分,台灣企業將課20%營所稅。若有屬於中國大陸股息扣繳稅10%部分,經兩岸文書認證後,可扣抵之。 ◆ 資金面:當台灣端銀行收到此減資款時,實務上需舉證投審司核備減資款匯回函後,始能結匯為新台幣。 徐曉婷提醒,想將中國大陸減資金額一路匯回台灣公司,需突破中國大陸、境外投資公司及台灣之三道關卡,建議在執行之前,務必先與兩岸稅務專家充分討論,隨時掌握各地最新法令規範及實務面操作,避免資金卡在某一關無法動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