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倒數10天,自113年1月3日0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中央選局委員會提醒民眾,拿民調資料在網路社團討論、公布在社區布告欄等行為都會觸法,違法將10萬元以上處1百萬元以下罰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罰更重。
選戰倒數10天起,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資料圖: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表示,自113年1月3日0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資料,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說明,依修正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罰則與修法前不同,修法後有區分對象,依對象不同明定罰鍰之上、下限。中選會再次提醒民眾,不管是民調資料在網路社團討論、公布在社區佈告欄或拿著大聲公沿路廣播等行為都會觸法。請記得投票前10日起,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資料。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總統大選倒數10天!中選會:這些行為將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