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陳允得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蔡佳汶、盧博仁及謝佳蓉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接獲轄內某銀行行員報案稱有民眾疑似遭詐騙,警方到達現場後,銀行行員向警方表示有1名男子臨櫃欲從個人帳戶及其女兒帳戶共提款新臺幣136萬元,行員立即關心該男子匯款的用途。
男子向銀行行員表示為購買嘉義縣太保市預售屋的頭期款,銀行行員發現男子的應答吞吞吐吐於是立即聯繫男子的家屬,然男子之妻表示知悉男子至銀行提款,而提款之目地為股票交割費用,顯然兩人所說提款目的不同,銀行行員發現有異狀後便暫緩男子的提款並立即通報警方。
警方得知後詢問男子發生事情的始末,男子向警方表示,就是購買房屋的款項,其他的資訊不願意透漏,警方察覺男子具有高度防備心,於是將最近各種詐騙手法一一告知予男子,男子便表示僅要提領自己帳戶內的現金作為生活費用,警方仍不停地關懷並告知該類似的詐騙手段,經警方苦口婆心的勸說後,男子終於放棄提款該大筆的現金,所幸男子未將款項提領而遭詐騙,警方告知男子若爾後有遇到任何問題都可隨時撥打165或是派出所電話進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