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陳柏丞、吳晉菖接獲民眾報案,稱南屯區忠勇路某社區大樓前有違停車輛,員警前往製單的同時,陳姓駕駛(66年次)匆匆從大樓跑出,稱因幫友人搬家,遂將車輛暫時停放在門口;雙方在交談過程中,員警益發覺得陳男講話支吾其詞,眼神不斷閃躲,面對員警詢問其所承租的租賃車輛車頭為何有明顯遭撞擊痕跡,陳男急欲解釋卻又無法提供相關佐證證明,似乎想掩蓋事實。
經陳男同意下檢視其隨身物品,發現一個小型電子磅秤,經驗老道的員警一看就知道磅秤的實際用途,加上其強力辯解因與女友在夜市擺攤,需要用磅秤秤耳飾的荒唐理由,現場員警聞訊嗤之以鼻頻搖頭,也更加實捶其攜帶違禁物之可能,最終在副駕駛座置物箱內取出一盒用紙盒包裝咖啡包,其仍以友人寄放的化妝品搪塞,經檢測24包毒品咖啡包(總重106.28公克),呈現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陳男見狀語塞百口莫辯,經了解陳嫌先前因毒品案多次進出監獄,沒想到仍不改惡習,持有毒品咖啡包遭員警查獲,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毒品影響社會治安甚鉅,除了違法也會傷身害命,甚至造成家庭破碎等憾事,請民眾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勿一時好奇染毒,毀掉自已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