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112年12月16日0時許,小港區一名張姓越南籍男子,因行車不穩而遭警攔查,員警盤查身分時聞到濃濃酒味,進行簡易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
警方依規定對其實施酒測濃度測試,經檢測男子酒測值遠超出法定標準值,警方當場製單舉發並將人帶返所偵辦。
據了解,小港分局高松所警員黃志瑋執行勤務時,在小港區高松路與松金街口前,見一名張姓外籍移工(越南籍、82年次)騎乘二輪電動車因行車左右搖晃,上前攔車要求其停靠盤查。
過程中發現張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以酒測棒進行簡易測試,卻發現有酒精反應,員警以手機翻譯軟體告知需對其實施酒測時,張男先搖頭表示未喝酒,在吹測過程中假藉不會吹氣、消極不配合。
張姓移工的同鄉恰巧經過,上前教他吹氣,張姓移工以為警方會就此作罷,未料警方仍耐心實施吹測,經反覆吹測10多分後,酒測值果然超過標準值,警方當場掣單舉發,全案詢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酒駕不分國籍,雇主及仲介應善盡告知義務,應向移工講解國內酒駕罰則,酒測值超標就會開罰,就算係騎乘電動車,只要酒測值超過0.25,同樣會觸犯刑法,切勿心存僥倖,觸法恐將面臨遣返,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