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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農友照過來!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將於1月2日起受理申報

中央社/ 2023.12.21 10:1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221 10:13:19)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將於明(113)年1月2日開始受理申報囉!農業部農糧署表示,該計畫各項轉(契)作、繳售公糧、生產環境維護(即農友所稱休耕)、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措施,每年全國統一於1月受理申報作業,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加的農友,務必把握於明年1月2日至2月2日申報期間,至全台任一鄉鎮公所或農會申報。

農糧署說明,配合國內農友多元耕作特性,該計畫已開放農友得選擇全國任一鄉鎮申報,也能自行規劃耕作期程,另配合稻作四選三及雲林高鐵沿線特區農田轉旱作政策,期望藉由引導調整耕作模式,獎勵稻田轉作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或地方特色等性質之轉(契)作作物,不但可維持稻米供需平衡,增加稻農收益,亦提升國產雜糧供應量。

申報選擇更便利,耕作期間有彈性 農糧署指出,為便利農友申報,農友可在受理申報期間,攜帶證明文件並選擇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倘持有土地座落多個鄉鎮者,仍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但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即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

此外,除公糧及契作硬質玉米另有規定外,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或十天(一旬)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申報1次耕作措施,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得重疊,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種植(例:9/16-翌年4/15)。不熟悉自選方式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免擔心,可參考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各種經典耕作組合「套餐」任君挑選。

另為提升國產飼料供應量能,擴大推廣契作種植硬質玉米、青割玉米、牧草及高粱等作物,放寬全部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及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台糖地除外)契作上述作物者均可申領獎勵,不再受基期年資格限制。

113年暫停實施「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 近年來氣候異常頻仍,一期稻作時常面臨供水不穩定風險,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為提升農業用水效率與穩定農民收益,自111年起推動「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以引導易缺水水庫灌區農民調整耕作模式。惟考量目前重要供應農業用水之水庫均已接近滿庫,爰農業部113年暫停實施。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鑑於113年大區輪作暫停實施,為避免原已配合於111年第1期作參與大區輪作之農地,於113年因受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限制,無法申報繳交第1期作公糧,而影響農民權益,故針對原111年第1期作大區輪作區域,專案放寬同意申報繳交113年第1期作公糧;惟自113年第2期作起,仍應符合前3期作,至少須有1個期作辦理種稻以外措施,始得申報當期作公糧的規定。

農糧署補充,有關「稻作四選三」政策,係對於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田區,每期作滾動檢核前3個期作之耕作措施中,至少需有1次辦理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當期作(第4個期作)始得申報繳交公糧或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惟申報時已取得有機、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水稻驗證之農地,則不受限制。

由於每年都有少數農民遺漏或忘記申報而喪失獎勵機會,農糧署特別強調,本計畫採實質登記制,無論參加哪種措施,都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請農友特別注意,儘早完成申報,安心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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