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219 17:05:23)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19)舉辦「SAP全球最低稅負制等稅務解決方案」研討會,針對全球最低稅負制,也稱為第二支柱(Pillar 2)或GloBE進行深度剖析,這個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依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包容性框架設計的共同規則,旨在確保大型跨國集團在其經營所在的租稅管轄區內繳納最低15%之稅款;根據全球最低稅負制,跨國集團必須計算其在所有租稅管轄區內之有效稅率(ETR),若特定的租稅管轄區有效稅率低於15%,則將根據差異計算出補充稅額(Top-up Tax),並依據一套設計繁複的排序規則,將補充稅額分配至一或多個租稅管轄區。此舉將有效降低國家之間的稅務競爭,讓跨國集團依據全球共同稅基計算出有效稅率,可視為全球稅負的均衡器,惟第二支柱所需資料甚廣,勤業眾信於會中提醒,跨國企業應盡早了解並透過科技工具的輔助,來因應這個即將面臨的稅務挑戰。
全球最低稅負制下,前所未有的衝擊與挑戰
全球化營運已然成為現今趨勢,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及法律服務營運長張宗銘表示,運用稅務科技簡化繁複的工作流程,提升稅務職能的準確性與可控制性,將會是現今各大企業在面臨變化快速的稅務環境下最重要的課題之一。為建立起全球一致之計算標準,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有德指出, OECD在財務會計的基礎上,為第二支柱設計了全新的計算規則以反映企業之有效稅率。因此,遵循所需涵蓋的資料面向以及計算基礎,與個別國家法規、個體基礎計稅規則均有所不同。此外,各國對於第二支柱適用時程皆有所差異,故跨國集團對於第二支柱施行的影響與衝擊,乃至於平台運用皆探討甚少。
從資料的面向分析,第二支柱所需資料涵蓋範圍廣泛,從財務會計資訊、企業所得稅申報資訊、國別報告,以及其他試算所需資料及稅務申報文件等,依據GloBE計算規則盤點所需資料點合計超過160項,而其中約莫110項則需要集團內所有成員提供詳細資訊;然而這些資料僅有部分可取自ERP系統,其他相關資訊則可能需透過額外分類、篩選後而得。另外,在有效稅率的計算過程中,避風港規則之適用、不同條件下的參數選擇,乃至於補充稅額依據規則應於當地繳納,或透過所得涵蓋原則分攤至最終母公司/部分持有母公司/中間母公司繳納等,其中的識別、判斷、計算、校驗以及情境分析,跨國集團應如何在上述流程中維持計算的正確性與完整性,也將是全球最低稅負制實行下至關重要的議題。
@稅務科技的應用,將有利於跨國集團達成全面性稅務治理
在全球最低稅負制的要求下,跨國集團除確保資料蒐集與計算結果的正確性之餘,尚須同時考量管理面、效率面、法令遵循面、作業流程監控等議題,勤業眾信商務數位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淑芳表示,為了如實完成相關申報作業而借助稅務科技平台,因應上述面向需求,已成為集團進行全面性稅務治理的新常態;透過自動化機制,來達成上述作業的效率與品質提升之外,亦須確保適用於集團的規則與定義被清楚的執行與計算,而單一且集中的平台,協助集團保有未來須因應法令變更而進行的規則與作業流程調整的彈性。藉稅務治理平台能自動化介接集團內部既有的眾多資料來源,助稅務專家可直覺地依據需求進行各類適用規則調整與分析,讓稅務部門不僅止於限期內完成計算申報,更可完成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的相關稅務戰略計畫擬定與品質保證。
楊淑芳進一步指出,SAP架構於獲利與績效管理(SAP Profitability and Performance Management, PaPM)平台的第二支柱解決方案,可有效達成上述稅務治理平台所需功能,亦可提升相關資訊的可追溯性與可稽核性。基於PaPM與SAP S/4 HANA高度整合的特性,資料可透過自動化的方式導入平台中,稅務專家可透過參數設置的方式進行計算規則的調整,降低業務單位對於資訊部門同事支援的依賴,以利更為快速回應法令遵循或戰略規劃的需求;而不同參數選擇所計算出來的結果,亦可結合PaPM的視覺化資料呈現功能,讓稅務專家更直覺地進行比較與分析,從資料蒐集、計算、模擬、分析以至於最終申報的相關作業流程可全面且有效率地提升。
@數位經濟下之電子發票標準
而數位經濟蓬勃發展,過去之稅務法規或稅務行政逐漸不合時宜,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洪于婷指出,傳統紙本發票已逐漸為各國政府所淘汰或減少使用,國際間已開始倡議建立跨境電子發票開立、傳輸、交換、保存之標準化作業環境,俾利達成跨國無紙化貿易、提高資訊透明度及永續減碳之目標,同時,亦可有效打擊逃漏稅或其他非法交易。
歐盟將本來歐盟會員國採用「泛歐線上政府採購體系」(Pan-European Public Procurement On-Line, Peppol)之電子發票標準,逐漸往歐盟以外各國(如:新加坡及澳洲)拓展,跨境電子發票標準之建立可使未來各國政府查核境內外交易毋須投入大量人力,甚至可即時監控跨國交易。
馬來西亞並無課徵增值稅及商品服務稅(GST),也公布採用電子發票做為所得稅目的使用,彰顯出電子發票標準跨國一致性於數位環境下之重要性。台灣企業目前於交易使用台灣稅法規範之電子發票,但未來可能因應歐盟或及其他地區之買方要求,也將加入此項跨國電子發票標準。建議企業應持續密切關注國際上針對電子發票標準及數位化申報之相關法規及技術標準,用以及早評估其內部資訊系統與電子發票標準化規格之適用性與安全性。
@數位科技改善稅務申報與流程,偕同專業第三方有助快速適應
勤業眾信的第二支柱稅務諮詢團隊將依據對法令的理解,協助跨國集團進行資料診斷,釐清所需資料點並進行試算以評估第二支柱對於集團的影響程度;而稅務科技團隊則藉由對於資料與科技的深厚經驗,與稅務諮詢團隊緊密合作,協助集團評估平台及工具的適用性,並藉由自動化與即時監控以優化稅務治理作業流程,提升集團對於資料分析與報告的能力,讓集團的稅務專家能更專注於稅務法令遵循作業的轉型,使其成為以產生稅務洞察觀點的法令遵循作業(Insight-driven compli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