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南區從半年前開始,即出現一對男女幾乎天天帶二隻不繫繩的黑色家犬,將中華南路一帶的巷道當獵場,獵殺當地的浪貓,被咬死的浪貓迄今不計其數。有多位目擊的民眾及餵食的愛媽不斷向動保處及1999舉發,動保處的回函是取締的對象僅限有攻擊性的品種犬。因12月5日這對男女又『帶狗行兇』,騎機車帶二隻獵犬獵殺一隻橘貓,整個過程遭附近監視器拍下,很多人向鹽埕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不受理,他們轉向市議員吳禹寰及蔡淑惠投訴。二位議員了解整個過程後,要求市府嚴懲不法,並請動保處及鹽埕派出所給個交代。
鑑於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的自治條例都有增列『飼主遛狗未繫繩,裁處三千到一萬五,且依次開罰』。但台南市並未明列,導致動保處才放任這對男女一再帶家犬獵殺浪貓。因此,市議員吳禹寰與蔡淑惠決定提案要求市府比照雙北與高雄市的自治條例,增列遛狗不繫繩罰則。
市議員吳禹寰與蔡淑惠表示,近幾日他們接獲不少南區中華南路一帶住戶的投訴,指從今年6月開始,當地有一對中年男女,訓練自己養的二隻黑色家犬,將當地巷道當獵場,幾乎天天帶犬隻出門獵殺浪貓,每次都有死傷,對方甚至還毀屍滅跡,將被咬死的貓屍棄置到偏僻處,有目擊者看到勸阻卻遭惡言相向。因為該區域的巷道,幾乎每天都有被狗咬死的貓屍橫陳,當地民眾為保護街貓,自主性的成立護衛隊,從天黑開始到清晨輪班巡邏。
吳禹寰與蔡淑惠指出,投訴的民眾都說,他們有證據可以證明這對男女帶家犬獵殺浪貓,並把資料轉給動保處,但動保處的回應,竟是動保法的罰責,是針對攻擊性的品種犬隻彼特犬,其他米克斯犬隻不列管,動保處會勸導對方遛狗要繫繩。而1999轉來的動保處回應,更讓人氣結,明明他們有提供那對男女的地址相關資料,動保處竟說僅有車牌號碼,會再調閱車籍資料請車主到案說明,後來就沒下文了,從今年八月他們出面檢舉迄今,那對男女依舊天天帶家犬出來『行兇』,浪貓死傷無以計數,讓很多餵養的愛媽哭紅了眼,卻無可奈何。
吳禹寰與蔡淑惠說,這對男女最近一次帶家犬獵殺浪貓,是發生在12月5日晚上九點多,他們騎著機車帶二隻黑色家犬沿著巷道尋找浪貓,結果中華南路二段302巷6弄內,有隻橘貓躲避不及當場被咬死,整個過程遭附近的監視器拍下,目擊的民眾當場向住戶借調監視器,並向鹽埕派出所報案,卻沒有給三聯單,隔日還有目擊者到鹽埕派出所指控那對男女的惡行,不料卻遭鹽埕派出所拒絕不受理,所以民眾轉向他們投訴,指台南市各分局不是早就有動保警察嗎?何以鹽埕派出所不受理民眾報案呢?是要吃案嗎?還是警方與那對男女是朋友呢?
吳禹寰與蔡淑惠表示,他們翻閱農委會制定的動保法母法,對於遛狗不繫繩的規範,其實在罰責內有二條可依法辦理,一條是動保法第29條規定,讓攻擊性的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飼主未有防範措施,可處3萬到15萬元罰款,另第33條也規定,飼主不聽勸阻可直接沒收犬隻。因許姓民眾曾差點遭這二隻黑犬咬傷,早已屬於攻擊性犬隻,明明動保法的母法都有規範,何以動保處竟會對報案的民眾回答僅取締品種犬呢?
吳禹寰與蔡淑惠說,外傳飼主為規避責任,已將該黑犬送走,動保處務必追查狗的去向,且需查二隻犬隻有無結紮及申報,若無,則先依動保法開罰每隻5萬到25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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