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近期偵辦一起涉及加密貨幣泰達幣(USDT)的詐騙案,並向台南地院提出對11名嫌疑人的羈押禁見請求。然而,該請求被法官全數駁回無保放人,引起檢警不滿並引發司法界的議論,如今台南地院也對此事做出回應。
▲台南地院表示此決定是經過多方因素判斷、衡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該詐騙團隊成員間流傳一份「教戰守則」,用以應對檢方與警方的訊問。因此,檢警認為該團隊成員有串證之虞,並向台南地院提出羈押禁見請求。然而,法官在審查後認為,該公司為維護長期營運,要求員工學會如何謹慎應對檢警,屬於合理狀況,因此駁回了檢警的羈押請求。
對於此次裁定,台南地院表示,法官在審查羈押案件時,除了參考檢察官的請求理由外,還需要根據全卷事證獨立判斷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以及檢察官的羈押請求是否符合羈押要件。台南地院強調,羈押是對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因此法官在審查時必須更為審慎嚴格。若貿然裁押,可能會引發刑事補償問題,對司法形象造成損害。
此次羈押請求被駁回的事件,再次引發了司法界對於羈押制度的討論。台南地院表示,法官在審查羈押案件時,必須依據嫌疑人在個案中的涉案情節、社會秩序等因素進行衡量,並不能納入與法無關的因素。對於此次事件,台南地院也表示,對於涉及詐騙的羈押案件,也有裁定羈押的情況,並非一概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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