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彥霖/台南報導】為提高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前已制定並公告施行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今(2)日公布第2批高風險駕駛事件4案,包含違停、不禮讓行人等高風險行為,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以維護交通安全,並保障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今(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公告對象係就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已於10月30日公布第1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第2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共計4案,第1案違規地點在後壁區,違規事實為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而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2案違規地點在學甲區,為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不依規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3案地點在麻豆區,為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死亡;第4案地點在新化區,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肇事致人死亡案件。違規人均為主動到案聽候裁決,除罰鍰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呼籲,交通違規具有高度的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