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和是否領有證明文件是兩件事,尤其蕭美琴的情況又非比尋常。蕭美琴既然已參選了副總統,又才剛從駐美代表卸任,這方面的事情應該弄得清楚,而且應再向民眾細說從頭吧。(圖/取自網路)
作者/桂宏誠
蕭美琴獲民進黨推薦參選副總統的國籍問題,雖然主管機關內政查證後已認定,並無雙重國籍及曾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再回復的情形。只不過,蕭美琴的情形甚為特殊,加上大多數民眾應不清楚這方面的制度規定,故不少民眾至今心中仍存有許多問號。
民國95年時,民進黨立委曾連署提案要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限制參選總統副總統者必須要出生在中華民國,而且中華民國僅限定於「台灣地區」。這樣的提議是針對當時國民黨潛在的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因為馬英九的出生地是香港。
後來這個提議因當時的閣揆蘇貞昌也認為沒有必要,故打消了正式在立法院提案。此時拿這件提案的理由,來看「出身」更為複雜的蕭美琴,不免訝異蕭美琴既出生在日本,而且迄今有一半的歲月都是美國人,為何民進黨不會質疑她對國家的忠誠呢?
最直接的原因,應當是美、日兩國都支持台獨與抗中。而拿中華民國國籍來參選副總統,也不過像是取得一紙參賽證而已,當選後可繼續使中華民國延續「美國心」和「日本情」。
民國75年中華日報曾報導,蕭美琴以「華裔美籍」國中生的身分,高分考上台南女中的「佳話」。該篇報導還說蕭美琴在台灣唸完了「國民」小學和中學,但放棄台南女中而要被送回「老家」紐澤西讀高中。這就是現今不少人還弄不懂,蕭美琴到底有無放棄(其實應是「喪失」)過中華民國國籍的根源。
蕭美琴在台灣就讀中小學時,因父親依當時的《國籍法》為「中國人」,所以「天生」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而她的母親又美國人,她天生使她具有美國籍。在那個年代,美國人在台灣本來就「高人一等」,加上反正要回去美國就讀高中,才有了「華裔美籍」的報導。
法律上是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和是否領有證明文件是兩件事,尤其蕭美琴的情況又非比尋常。蕭美琴既然已參選了副總統,又才剛從駐美代表卸任,這方面的事情應該弄得清楚,而且應再向民眾細說從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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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