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李健興/新北報導】
有關11月29日發生在新店區碧潭路道路施工封路,民眾執行交通疏導,跟騎士發生糾紛案,經新北市警局查證發現,該交疏人員並非新北市正式義交,亦未經轄區新店分局授權疏導交通,將依法開罰包商或當事人。
新北警察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除此以外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將處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2400元以下罰緩,警方將視違規事實裁處。
新北警察局表示,執行交通疏導具有一定的危險及專業性,新北市於108年即制定義交協勤相關的規定及提供廠商申請義交協勤相關流程,但仍有部分廠商未依程序申請,擅自以所屬員工充任,或僱請一般民眾著橘紅服裝意圖假扮義交違規交通疏導,因缺少專業及紀律,致發生上揭問題。
依據「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10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義交指揮具有公權力且優於標線號誌,新北警察局呼籲大眾,行經有義交指揮之路口,務必遵從義交指揮,廠商工程工地有需要義交協助交通疏導時,也應該依行政區循程序向該區義交中隊申請,相關申請表格可至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網站(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908-6467-27.html)下載或致電詢問新北交大或轄區分局交通組詢問。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原始新聞來源 封路施工違規交疏 | 新北警鐵腕開罰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