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林言/綜合報導
驚世夫妻王忠義、陳麗雅9年前遭控殺害父母詐領保險費疑案,歷經6年審理,陳麗雅獲判無罪,王忠義則遭認定弒母,從無期徒刑,二審逆轉判無罪,更二審改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後,更三審29日判決無罪確定;過失致死罪另案偵辦。曲折離奇的司法過程,讓民眾霧裡看花。
103年5月,王忠義疑似40萬元的卡債與妻子陳麗雅2人,2014年5月把住院的父親帶到山區,涉嫌用鈍器擊斃父親後推進中原橋河裡再向警方報失蹤,企圖詐領保險金。
同年10月,夫妻倆又涉嫌幫母親投保微型傷害險,意圖謀取50萬元保險理賠,開車載母親到溪邊推入溪中,製造失足溺斃意外。
王的母親死亡隔天,將母親遺體捐給中部遺體中心,領取5萬元,連同保險金領到近百萬元。
更二審認為,王忠義有照顧母親的義務,沒有看顧母親導致溺水死亡,改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檢警認為不單純,調查後認為王姓夫妻涉嫌殺害2人,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侵占、詐欺等罪嫌起訴。
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殺害父親部分,檢方認為死者頭部有「鐵色素」,但台灣大學法醫學科暨研究所鑑定,鐵色素應為血跡反應,非鐵器殘留的鐵質,王家也未搜出有血跡反應的鐵器,最後都判無罪。
更三審今天結果出爐,台中高分院認為,無證據可以認定王母遭外力落水致死,判王忠義無罪。殺母罪部分已是第3次判決無罪,歷經超過6年審理,根據《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此案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法醫高大成當時提出的意見「王忠義是兇手的可能是百分之九十九」,高大成回應依據專業判讀,不是針對王忠義個人,但並未獲得台中高分院採用。如今王忠義夫妻都判無罪,高大成不知有何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