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王姓男子26日晚間11時,抱著8個月大的孫子,站在嘉義自家門口與鄰居聊天,突遭由24歲葉姓男子駕車撞飛,男嬰被撞飛至路旁花圃,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王男則是大腿骨折。肇事葉姓駕駛無明顯外傷,酒測值達0.9毫克,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嘉義市消防局26日晚11時7分獲報,指林森東路發生車禍,立即派遣第二消防大隊東區分隊救護車及救助器材車出勤前往搶救。
警方調查,葉男駕車由林森東路東向西行駛,行經肇事地點,先衝撞路邊停放的1輛轎車,再衝向路旁抱著嬰兒的王男及嬰兒,最後撞到路旁1輛機車。
事發時,王男抱著8個月大的孫子在住家門口聊天,突然白色轎車就高速朝他撞過來,導致王男手中的男嬰拋飛到旁邊花圃內。經警方酒測,葉男酒測值達0.9毫克。
王男左大腿閉鎖性骨折,全身多處擦傷、頸椎壓痛,男嬰因出現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目前仍在兒童加護病房治療中,還未脫離險境。肇事的葉男身體無明顯外傷,但無法表達,一併送醫。
有民眾指出,酒駕屬於公共危險罪,肇事者為何可以到醫院抽血檢驗,都已經驗出酒測值高達0.9毫克後,還讓酒駕男自行回家休息,而不是上銬帶回偵訊,質疑嘉義警方縱放嫌犯。甚至事發至今超過20小時,肇事者還沒到案製作筆錄,實在讓家屬難以接受。
酒駕肇事屢見不險,政府雖祭出重罰,仍難遏止酒駕者僥倖的心態,顯見處罰仍不夠重。甚至有部分酒駕肇事者,得到「高人指點」,肇事後表現出一副「悔恨」的態度,企圖爭取受害者及家屬原諒,再得到輕判。
事實上,即因罰則不夠重,才讓人一而再、再而三酒駕,還有人明知酒駕,遭警方攔查後竟拒檢,依法僅能處18萬罰金。因此,許多關心交通議題的意見領現,屢屢呼籲政府加重酒駕罰則,罰到讓人不敢再酒駕,只靠道德勸說或讓酒駕者參訪殯儀館、太平間等消極作為,實難有效嚇阻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