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於112年11月19日1時許接獲郭男(31歲)報案,稱其將小客車停放在鳳山區凱旋路上路邊停車格,於18日23時許欲開車離去時,發現右前車窗遭不明物體毀損
。
另友人陳女放置在副駕駛座之LV長皮夾(價值:3萬3000元)、LV零錢包(價值:1萬2000元)、現金新台幣3000元遭竊,共計損失4萬8000元。
警方依規受理毀損及竊盜案,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亦擴大調閱周遭路口監視器,目前已掌握犯嫌身分,積極查緝到案說明。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離開車輛將貴重物品隨身保管,以避免成為竊賊的行竊目標,更有效地保障財產安全。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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