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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指控圓方創新違法召開股臨會 今向經濟部檢舉

品觀點/品觀點編輯中心 2023.11.22 14:15

圓方創新股東蘇明仁登報譴責前董事長徐翊銘違法召開臨時股東會,欲追認其掏空圓方創新之行為,除了至警局提告徐翊銘涉嫌偽造文書,今天也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寄出檢舉函,認為徐翊銘為第三人假冒「圓方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名義違法召集股臨會,所作決議自始無效,呼籲主管機關依法查處,不應讓其辦理相關變更登記。

↑圖說: 圓方創新股東蘇明仁今發出檢舉信,指控前董事長徐翊銘違法召開股臨會。 (圖片來源:品觀點資料照) 上櫃公司圓方創新因前董事長徐翊銘涉嫌掏空公司,2017年以不實財報遭主管機關糾正下市;徐翊銘和妻子李姵儀遭台北地檢署羈押,今年8月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起訴,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查扣徐翊銘名下4筆土地,請求法院判決時同步宣告沒收或追徵不法所得1.55億元。

蘇明仁表示,圓方創新原董監因屆期未改選,遭主管機關強制解任,經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字第 138 號民事裁定,選任章世璋會計師為臨時管理人,並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也就是說,圓方創新目前合法代表僅會計師章世璋一人,但章世璋未同意召開此次股臨會,所以該股臨會是非法召集。

另外,股臨會通知書記載地址為台北市中山區基河路,與圓方創新登記之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地址顯然不同;經查該地址是前董事長徐翊銘的住所,而徐翊銘並未受圓方創新委任,自然無權辦理圓方創新公司股務。

檢舉函指出,最高法院認為臨時管理人既由法院選任,其解任應由法院決定,董事會並無逕行解任的權利;更不用說在董事選舉之股臨會召集文件中,擎耀科技出具的同意書與擎耀科技公示登記印鑑不符,涉嫌偽造文書目前還在法院審理中,不得以圓方公司名義召集此次股臨東會而迴避多數股東的監督。

蘇明仁呼籲,商業發展署就第三人假冒「圓方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名義違法召集本次股臨會,依職權調查並追訴圓方創新前董事長徐翊銘違法掏空之行為,以維護圓方創新全體股東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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