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察局自109年1月1日擴編警力後即參照台北市,實施交通事故處理專責化,截至目前為止六都中僅台北、桃園實施,各類交通事故處理均由交通警察大隊各中隊、分隊專責警力負責,且99.5%取得合格的事故處理證照,大幅提高事故處理品質。並設置多個小區駐點,可加速交通事故處理。
各類交通事故處理均由交警大隊各中隊、分隊專責警力負責,且99.5%取得合格的事故處理證照。圖:交警大隊提供
交警大隊表示,其中桃園、龜山、楊梅分局自110年起率先試辦將轄內的交通事故處理專責人員由單一駐地派遣,改為2至4個小區駐點,大幅縮短了專責警力到逹事故現場的路程,減少民眾等待及排除事故現場的時間。試辦迄今,民眾均表示十分滿意。因此自今(112)年11月13日起,交警大隊更將分區處理的範圍擴大至中壢、大園、大溪、八德、蘆竹等五個分局轄區,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案件後續除了向原交通中隊、分隊聯繫外,亦可向受理事故處理的員警約定就近申請。
以最快的速度將完成事故處理,減少民眾的等待及交通的衝擊。圖:交警大隊提供
交警大隊長林鼎泰提到,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時,最希望的就是能儘早解決及有良好的事故處理品質,而集中派遣的勤務方式,常因駐地距離,而有不可避免的車程時間,在上下班交通尖峰時間,更容易因為塞車而導致民眾久候,為了精進事故處理的品質,因此擴大規劃辧理「分區派遣」方式,於最短的時間到逹現場,以最快的速度將完成事故處理,減少民眾的等待及交通的衝擊。
林鼎泰強調,面對桃園市區快速成長轉型所衍生之人、車大幅增加情形,交警大隊將持續透過滾動調整各項勤務作為,於提升民眾洽公便利性及確保服務品質為前提,妥適運用警力以兼顧實際需求,共同為桃園市交通努力,期待創造一個與市民雙贏的舒適交通空間為目標。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