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墨 莊/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員蔡旻樺、洪郁翔日前擔服巡邏勤務,約5時40分巡經轄內中華路2段301巷,發現有一輛停放在紅線的普重機車,腳踏板上放著背包且未拉拉鍊,貴重物品外露容易吸引竊賊。蔡員發現該車的排氣管還有餘溫,猜測駕駛應未走遠,便在周遭查找車主。
幾分鐘後一名男子奔向警方,表示他是車主,背包也是渠的公事包,剛剛急忙騎來上班找工班簽到,忘記把背包帶走。謹慎的蔡、洪二員仍先查詢該名男子身分,以確認是否為車主。然而警方輸入該男子證號後,經查陳姓男子竟然是臺南地方檢察署於10月16日發布的詐欺通緝犯!警方依法告知陳男觸犯法條及權益後,將陳男上銬逮捕並帶返所偵詢,全案詢後移請臺南地方檢察署賡。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若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處刑責,應依限到案執行,以免遭司法機關發布通緝。警方亦會加強巡邏,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威信,以維護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