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112年10月19日8時58分,三民區大昌二路上發生一起A3交通事故,李姓男騎士(22歲)沿大昌二路南向北行駛,有行人違規西向東穿越車道,李男見狀煞車。
卻遭後方同向之陳姓女騎士(32歲)煞車不急撞上,所幸現場無人受傷,惟陳姓女騎士未停留現場逕行駛離。
經
三民二警分局到場處理測繪,初步研判為陳姓女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行人違規穿越車道(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新臺幣500元),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另陳女肇事後未停留現場逕行駛離,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1項,可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警方呼籲,民眾行車務必放慢車速,隨時留意周遭車流狀況,降低路口各項事故的發生機率,維護行車安全。
圖文由三民第二分局覺民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