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112年10月16日17時許,小港分局桂陽所警員曾國展、佘昱賢巡邏行經小港區孔鳳路段時,發現一部停等紅燈之自小客貨車駕駛邊開車邊抽菸,當場請其移至路邊配合盤查,過程中該劉姓男子(62年次)身上傳出酒味,以感知器檢測有酒精反應,男子坦承於當日16時許有飲用保力達,經酒測後,酒測值超出法定標準值,涉嫌公共危險罪,全案詢後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據了解,劉男自稱住於甲仙區,因為計程車費用太過昂貴,所以決定鋌而走險開車從小港區返回甲仙區住處,沒想到還沒離開小港就被警方查獲,除了酒駕罰金外,還須負擔刑事責任及吊扣牌照兩年,且小港區距離甲仙區路程約90公里,途中若發生事故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承擔之刑民事責任及損失絕非區區計程車費用可比擬。
小港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損人害己千萬不可為,飲酒後切勿駕駛車輛,如有開車需求請找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勿為省錢而酒駕,珍惜自己的生命,也關懷他人的生命安全。(圖/小港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