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房仲太老實竟被嫌煩?對多數購屋族來說,凶宅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物件,不過一對「無神論者」夫妻最近相中一間公寓,但因房仲不斷提醒該物件是凶宅,頻率多到使太太心生動搖,也讓丈夫忍不住直呼,房仲實在太過老實。
一名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首先驚呼「現在的房仲都這麼老實的嗎?」,原因在於他與太太喜歡一間公寓,房仲秒告知「那是凶宅喔」,但因夫妻倆是無神論者認為無妨,赴約時房仲又再度於門口提醒「這間是凶宅喔」,他們同樣回答「我們是無神論者沒關係」。
帶看完後,夫妻倆對價格相當滿意,但房仲又三度提到「我知道你們很喜歡,但這間是凶宅喔,考慮幾天再跟我說喔」,也讓原PO傻眼,明明已多次強調兩人是無神論者,房仲卻一直提醒,哀怨說「搞到現在我老婆都猶豫了」。
PO文一出,網友們分析房仲此舉不外乎是擔心會衍生後續糾紛,「怕無法貸款你們拿不出錢來」、「怕你到時告他,很重要所以說三次」、「他還是要講啊!如果不喜歡你之後反悔告知怎沒講,錯的是他們」、「無神論是你家的事,但這是他的職責,本來就必須告知」,也有人大讚「你該感謝她這麼誠實!很有責任的房仲」。
可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存富曾表示,依據法律規定,買賣房屋時,屋主必須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應記載事項部分,揭露有無非自然死亡事件,若刻意隱瞞恐將涉及詐欺,但責任告知反為,只在房屋「專有部分」,如果是鄰居、中庭或公設區域等,就無告知義務。
若擔心賣方未誠實告知房屋資訊,永慶房屋客服中心資深經理陳繼先建議可從3點觀察,首先若物件各項條件均無特殊異常,但售價明顯低於行情,近幾年來不動產買賣資訊都可在「實價登錄」上查詢,若是有以上狀況,有可能是賣方急售或有不可告人的屋況瑕疵。
再者,賣方持有時間較短且作出租使用,因凶宅有機會低價取得,不乏投資客買入後出租給不諳屋況的租客,如遇頻繁換租情形,可向左鄰右舍、社區管理員及總幹事、鄰里長等打聽原因;最後則是參考民間架設的凶宅查詢系統,如「台灣凶宅網」集合新聞報導、法院公文等,雖然不是官方資料仍可提供參考、交叉比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