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今天與刑事警察局簽署反詐騙合作備忘錄,將聯手反詐騙,由警方提供最新詐騙案例手法與情資,讓各大壽險業者對從業人員做教育訓練,保障保戶權益。壽險公會理事長陳慧遊強調:「保險是社會安全網的一環,壽險業不能自外」。
警政署長黃明昭也在簽約典禮上,分享了6大詐騙類型,包括:假網拍、假投資、假交友、猜猜我是誰、假冒公家機關、解除分期付款,這6類合計佔了詐騙案的7成多,其中,保單質押詐騙案,也歸類在假投資真詐騙裡,警方將提供最新案例給壽險公會,提醒保戶留意。
所謂的保單質押詐騙,是詐騙集團勸誘保戶將保單解約或辦理保單借款後,再進一步詐取款項,讓保戶喪失原本應有的保障。
▼圖說:警政署長黃明昭(圖左)頒贈紀念品給壽險公會理事長陳慧遊(圖右),感謝壽險業力挺反詐騙。(圖/記者李錦奇攝影)
刑事局預防科長林書立,也分享了2個詐騙案例,提醒大家留意。
一案是新北市陳姓男子5月接獲詐騙電話,假冒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65反詐騙中心,謊稱涉及臺中的靈骨塔詐騙案,將電話轉接警察單位報案處理,被害人提供自己的ID後,依指示加入假警察LINE,按時回報配合調查,隨後便接到假檢察官來電指示以保單借款美金7000元,再兌換為新臺幣21萬4830元至被害人自己的銀行帳戶,並於LINE通話中騙得提款卡密碼,接著假檢察官又誘騙被害人將提款卡交付予不明專案人員,事後被害人向法院求證後才發現遭到詐騙,惟帳戶已遭提領及轉帳,共損失新臺幣18萬元。
另一個案例是台南市李姓女子9月間至銀行欲提領70萬元及保單借款130萬元稱作為投資用,行員感覺有遭詐騙嫌疑,故通報110台南市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警力前往瞭解,李女起初不願意提供手機內訊息供警方查看,也不願說明該筆金額用途,後經警方耐心詢問,李女才說出是網路認識的朋友,提供一個保證高獲利的投資機會,所以想領錢及保單質押借款,經警方極力勸阻後打消念頭,並感謝警方幫忙。
▼圖說:各大壽險業高層今天也出席簽約典禮,展現團結反詐騙的決心。(圖/記者李錦奇攝影)
壽險公會理事長陳慧遊上任後,積極倡議反詐騙,經與警政署長黃明昭、刑事局長周幼偉密切討論後,雙方達成簽署合作備忘錄共識,未來公私協力,透過異常交易通報、情資分享、教育訓練、宣導活動等方式,攜手打擊保險詐騙犯罪。各大壽險業高層,今天也都出席簽約儀式,展現力挺反詐騙的決心。
另外,壽險公會也與調查局合作反詐騙,調查局特別指派5位調查官員,分派負責與各家壽險業者聯繫,分享情資,聯手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