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國內電梯大樓本來法規只規定一座逃生梯,不過宜蘭房仲地政士、不動產講師邱明芳表示,2003年8月,新北市蘆洲大囍市社區G棟一對邱姓夫婦酒後吵架,妻點燃松香油自焚引燃大火,由於該棟大樓只有一座逃生梯,火災發生後出現煙囱效應,住戶根本難以逃命,結果導致16人死亡、68人受傷,此一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也進行檢討。
邱明芳說,這起火災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積極進行檢討,一方面開始在狹小巷弄劃設紅線,以利消防救火,另一方面,內政部營建署在2005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第95條》,規範新建的八層樓以上住宅,應設置二座以上的直通樓梯達避難層或地面加強設置逃生與消防設施,也因而間接調高了住宅公設比。
邱明芳指出,住宅樓梯分為特別安全梯、室內梯、戶外安全梯3種,當16樓以上或樓高達50米以上的大樓,須規劃特別安全梯,特別安全梯須寬120公分,具備排煙室、消防箱、通風管道間等。室內梯即為一般的樓梯,但當大樓單層樓地板面積不含公設達240平方公尺時,或同層2戶含公設坪數分別在60~65坪時,樓梯每支寬度需120公分。
邱明芳表示,若戶外安全梯須有2平方公尺的開口,此開口不能封閉,目的是使空氣對流,新鮮空氣可從開口進入。據建築技術規則,室內梯或戶外安全梯至少需75公分,其中1支樓梯有90公分寬為佳,消費者選購預售屋時,記得看藍圖上標示的樓梯寬度,可保障安全。
邱明芳指出,民國94年(2005年)後,調高了八樓以上住宅的公設比,讓許多民眾覺得多花錢買新屋,實際坪數減小;不過買方因為財務或其他考量,可考慮轉買20年以上屋齡中古屋,不過建議最好重新檢視水、電、消防管線,要仔細注意公寓大厦內是否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與管理,才能把火災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