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一名男子因沒錢買食物,竟前往娃娃機店竊取泡麵、餅乾,台主發現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男子特徵,通知到案說明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於112年9月29日受理南光街娃娃機台主賴男報案,表示經營的娃娃機台上擺放的食品,遭一名男子竊取,共損失新台幣約1300元,警方依據賴男提供之特徵,並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竊嫌何男(40歲)及其騎乘之機車,並於112年9月30日通知其至所說明案情。
經了解何男因為沒有工作所以餓到受不了,才會將歪腦筋動到娃娃機台上方的泡麵、餅乾,偷的食物都已經食用完,無法交予警方查扣,警詢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警方對竊盜行為零容忍,犯嫌在警方嚴密追緝下必定無所遁形,店家亦應妥適保管商品加強防竊,不讓宵小有機可乘。(圖:記者宋祥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