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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石滬遭遊客破壞 專家籲桃市府管束

客家電視台/羅安達 桃園新屋 2023.10.02 19:30
桃園市新屋石滬,是客家先民開發沿海地區時,就地取材用鵝卵石堆砌的漁撈石堤,位於蚵間里的9座石滬,今年7月登錄為文化景觀,但日前卻發生有遊客為了抓魚,擅自搬動石頭破壞石滬,專家憂心表示,目前對於這樣的破壞似乎還無法可罰,呼籲市府設法管束破壞行為。 趁著退潮桃園石滬協會理事許閎喆,帶著志工忙著修補被民眾破壞的石滬,前來關心的,新屋文史工作者姜義溎表示,多位技師數年來努力修復石滬,好不容易在今年7月,將9座石滬全部登錄為文化景觀,不過民眾、移工卻為了抓魚、蝦、蟹,任意的破壞石滬,而這樣破壞文化景觀目前尚無罰則,地方呼籲市府與中央,正視這樣的問題。 桃園石滬協會理事 許閎喆:「沒有、沒有法律的那個喔,我們只能用勸導的,勸導了有一些民眾,不一定會接受,他們還、還認為我們是在找他們麻煩。」 新屋文史工作者 姜義溎:「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好好坐下來談,要怎樣來做一個法律來做一個限制,讓他們知道說到底,你去破壞這個文化的東西,這資源這樣難得寶貴的東西,要怎樣來將它保護起來,一定要來立法。」 對此桃園市文化局表示,今年7月31日將蚵間石滬1到9號,登錄文化景觀範圍,不過文化部文化資產局,3月間曾開會討論,文化景觀是否應修訂罰則,最終文化部決議,認為不宜以罰則處理「活」的文資,但目前地方出現這樣的破壞狀況,桃園市文化局會與桃園市海管處,及中央單位討論民眾意見。 桃園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 董俊仁:「那至於地方希望能夠有罰則,這部分文化局,也已經跟文化資產管理局,做過相關的建議,文資局也邀過學者專家研議,後續地方的民意,我們會在持續,跟這個主管機關來做反映,也會跟海管處共同來研議相關的做法。」 桃園市文化局強調,文化景觀是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屬「活」的文化資產,會隨時間變動,不宜以罰則來處理「變化」事宜,不過民眾若為了抓魚而搬動石頭,就會損及石滬,這部分將建議中央,評估修法裁罰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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