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行政院拍板囤房稅2.0 非自住稅率最高4.8%

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2023.09.22 05:25
新聞圖片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行政院打房再祭新政策,今(21)日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不僅將非自住房屋改為全國總歸戶制,稅率上限也由現行3.6%拉高到4.8%,最快明(2024)年7月1日起上路,後(2025)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

  同時,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目標,財政部參考現行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經驗後,決定將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為1%。

  財政部指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4.8%,各地方政府均「應」參考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然而據財政部統計,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預估受惠房屋數約310萬戶、稅收約減少23億元;而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粗估受影響約96.8萬戶至135.8萬戶、稅收約增加45.7億元至55.7億元。

  此外,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之法定稅率,也從原本的1.5%~3.6%,變為1.5%~2.4%,藉此鼓勵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滿足民眾居住需求,並兼顧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因難以達成使用共識,導致非自願性空置情形,具「空屋稅」精神。

  至於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考量其為房屋供給者,應給予合理銷售期間,因此針對持有期間為2年以內的房屋,法定稅率改為2%~3.6%;超過2年之餘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範圍2%~4.8%。

  財政部指出,修正草案也參考現行地價稅課徵方式,增訂自住房屋設籍要件,房屋稅由按月計徵改按年計徵,讓房地持有稅課徵一致,簡化作業;另增訂信託房屋,與委託人或受益人持有之房屋併計戶數適用差別稅率,防止分散持有,規避較高稅率;修正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取巧適用免稅。

  不過,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統計,全台住宅租金持續走揚,今(2023)年8月全國房租指數104.16,已連25個月上漲,再創歷史新高,行政院拍板通過囤房稅2.0,在房東轉嫁稅負成本下,可能造成租金進一步上揚。未來如果租金繼續大漲,一旦占比達到家庭收支50%以上,恐出現租屋族無力負擔的狀況。

原文出處

相關文章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