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養殖業者申請漁電共生被擱置 轉向議會陳情仍無功而返

台灣好新聞/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3.09.22 17:28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新聞圖片


台南市議會109年4月30日決議台南巿太陽光電自治條例通過前,巿府應嚴格禁止審查台61線以西任何太陽能板設置之申請。養殖業者連俊堯22日到臺南市議會陳情,希望能實際到場現勘,不要以政治干擾他申請漁電共生。七股居民自救會則發動居民到台南市議會陳情抗議,要求市長黃偉哲信守承諾,台61線以西光電設置案不予審議。

養殖業者連俊堯說,他申請漁電共生已獲農業部補助,申設規費也繳了100多萬元,一切均依法有據,現在卻因市議會一個決議就遭池魚之殃,被暫緩審查,實在很不合理,希望能依事實來認定,進行實質審查。

市府經發局表示,依「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漁電共生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室內水產養殖設施申請」由區公所審查,養殖業者連俊堯案第一階段經營計畫書中,並未敘明將來要結合綠能設施,因此所在地區公所核定的內容是「水產養殖設施申請」,之後業者第二階段提出申請「水產養殖設施屋頂附屬設置綠能設施」。臺南市議會109年4月30日通過 「台南市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審查自治條例」本案雖屬屋頂型光電設施,但因位在台61線以西,經發局特別提請議會釋疑,議會仍維持原決議,故基於尊重議會,予以暫緩審查。

經發局強調,所有光電申請案均依相關法規辦理,審查過程嚴格把關,未來也將監督核准案件要確實依法建置,並加強施工與營運查核,確保光電政策正向發展。市府農業局亦表示,在養殖設施容許申請時會除了對養殖經營之合理性嚴格把關外,案場完工營運後,將進行養殖事實查核,倘未依核定經營計畫書執行,且未於期限內改善,一律廢止農業設施容許,嚴審嚴辦。

更多新聞推薦

明揚公司大火釀6死98傷 蔡英文赴屏東了解情形 盼速開災害事故調查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