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921 14:36:42)嘉義縣政府將於113年1月1日公告「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為讓民眾了解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辦理情形,112年9月19日至10月4日將分別在竹崎、水上、大林及朴子地政事務所舉辦公開說明會,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地政處指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辦理1次,作為課徵土地增值稅依據,另依同法第14條及第17條規定,重新規定地價為每兩年辦理1次,提供作為課徵地價稅依據,嘉義縣所屬4個地政事務所正積極辦理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相關前置作業中。
召開公開說明會除了向各界說明辦理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情形及最近一期地價動態情形外,也將廣納及彙整各方意見,作為嘉義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參考,將以公開、透明的作業程序訂定公平合理地價。
各場公開說明會場次時間及地點如下,亦可至縣政府地政處及水上、大林、朴子、竹崎地政事務所網頁查詢。
112年9月19日(二)上午10:30 嘉義縣竹崎地政事務所四樓會議室 112年9月28日(四)上午10:30 嘉義縣水上地政事務所三樓會議室 112年10月3日(二)上午10:30 嘉義縣大林地政事務所三樓會議室 112年10月4日(三)上午10:30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三樓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