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遭爆,上任後將擱置超過8年「寡婦樓都更案」重啟,以及疑以通過昇益開發公司,協議合建都更,圖利特定廠商人士,名嘴李正皓連著幾日的攻擊,還嗆新竹是建商天堂!對此,新竹巿都發局親自上火線回應,高虹安巿長上任九個月,從未通過任何一件都更案,外界莫名的攻擊,嚴重打擊盡心盡力做事的公務人員的用心。
真的是忍不住了,新竹巿政府決定出來開記者會回擊名嘴的連環攻擊,特地招開記者會,都更局表示,「寡婦樓都更案」的案子從104年就決定實施者,這個案子最大獲利者是國防部,可拿到百億,新竹巿政府的責任,是分配住戶,到底有什麼圖利建商。
另外,這個公辦都更都巿更新計畫,有三個關卡要過,包括文資、綠資源,及環評等,而一開始「寡婦樓都更案」並有沒有被認定是文資建物,經過一年後,又再度提出認定,但是房子被拆了,即然如此,就確認伓是文資樓,因此當時並未凍結,更不用說有林智堅巿長管控8年,卡關8年的事實。
一切行政程序都過了,當然也要依程序去進行,現在環評還沒過,根本都還沒有通過,就是胡亂指控,外界的惡意批評,對於第一線的公務人員,抺殺盡心盡力,依法行政的態度與用心。
另外,新竹巿府還特地發出新聞稿,關於有心人士於網路社群及相關媒體節目上,對於市府都更案件審核過程有所誤解、並進行惡意解讀,市府對此嚴正駁斥並澄清。
市府表示,本案為地主100%老屋同意合建案,市府依都更條例及都更條例施行細則,明定都更審查規定合法合規進行審議,並透明公開審理,辦理公辦公聽會及收集周邊居民意見,相關資料皆可供查證,有心人士透過片面資訊進行惡意解讀,已損害市府聲譽。
市府說明,有關昇益開發公司申請本市東區民主段民間協議合建都更案,土地面積405坪,由實施者與現有地主以100%同意參加,並以協議合建方式進行民間自辦都更案,其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較為單純,申請人於111年6月13日啟動,並於同年8月3日申請報核,由市府進行書件表格書審符合規定下受理,歷經公開展覽15日,112年4月10日辦理公辦公聽會,收集周邊居民陳情意見,由市府召集都更審議委員審查後,於112年7月28日核定發布實施,歷時約1年2個月,符合過往相似案例平均1-2年審議時程,一切皆依照合法程序進行,並非謠傳所謂的速審速決。
都發處進一步說明,鑑於以往都市更新案程序繁瑣,地方政府又處理緩慢,立法院院會於96年12月21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簡化民眾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程序,並由中央統一訂定都市更新審議的標準作業程序,市府依法完全按照相關規定進行。
都發處指出,內政部營建署於107年6月6日針對危險老舊建築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加速重建條例」,以利加速全台老舊建築更新,加強都市公共安全,市府亦是協助民間申請,110年及111年皆為非六都核准案件第1名縣市,透過都更及危老重建等機制,協助加速改善居民生活品質,避免發生類似城中城公安事件。
市府補充,歷年核定案件由100%地主同意協議合建案通過案件共9件,平均審定期間為1-2年左右,此案亦在平均審定期間內,毫無特殊可言,呼籲切勿惡意解讀,以訛傳訛。都發處舉例,臺北市政府為加速針對土地100%同意協議合建案,112年3月17日提出都更150專案,類似案件應於150天內審議完成,而其他縣市對此類案件也有類似之實務作為,大方向皆為縮短審定期間。
市府再次呼籲,有關市府審核都更案件,都更條例及都更條例施行細則明定都更審議應依法規程序進行,書件表格依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都市更新作業手冊內容查核,依規應載明事項包括實施者內容等,皆透明公開審理,並無再針對實施者背景作交叉比對,請有心人士切勿惡意片面解讀、以訛傳訛,以免損害市府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