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112年9月23日(六)為補行上班日,該日將比照正常上班日,汽車代檢廠受理車輛檢驗至17時,但停止夜間檢驗服務。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車輛須於行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檢(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車,須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定檢時請攜帶行車執照(營業車輛經申請者需附牌照登記書),並確認汽車強制險有效期為30日以上,就近至代檢廠或公路監理機關驗車即可。
監理所提醒驗車時可同時辦理登記車主手機號碼及電郵登記,日後監理系統將自動發送各項監理服務訊息給車主,確保資訊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