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冠源/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學生的自行車8月初在臺南轉運站遭竊,臺南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受理後,鍥而不捨調查,發現該自行車竟是由2嫌先後竊取代步後棄置,員警循線查獲2名偷過的竊嫌,昨(13)日成功找回失竊的自行車,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 羅姓學生8月9日上午7時許,將上、下學騎用的自行車停放在臺南轉運站旁停車場,下午發現自行車遭竊,立即向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報案。經員警調閱監視器過濾,發現黃姓少年當日8時許路過該處時,覺得自行車外型亮眼,便竊取騎乘代步,並在隔(10)日將自行車停放在失竊處對面的臺南公園旁。8月14日下午該自行車又遭一名中年男子竊取騎走,經北門派出所員警調查後,昨(13)日發現住在公園路50餘歲的黃姓男子涉有重嫌,並在男子住處前找到遭竊的自行車,案依竊盜罪嫌將2人送辦。經員警調查發現,該2名竊嫌均貪圖一時方便,見該自行車未上鎖,隨即騎用後棄置。 分局長陳宇桓呼籲,自行車切記要上鎖,並停放在監視器鏡頭照得到的地方,減少愛車失竊機會,如發現車輛遺失,請立即向警察單位報案,員警將立即到場,並調閱監視器影像資料偵辦。另提醒民眾不要因貪圖一時方便而擅自騎走他人自行車,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