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914 15:22:45)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自112年09月15日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臺東縣列入陸上警戒區域)為止,期間開放轄管海岸地區保安林範圍之漂流木,民眾可徒手方式自由撿拾,但不得使用機具裁切;撿拾期間於分署之知本工作站、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設置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請民眾配合辦理漂流木登記。
開放漂流木之撿拾條件,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的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民眾都可在開放期間撿拾,民眾撿拾漂流木後,若欲加工轉售,或撿拾量體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請拾得人攜帶身分證件到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應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民眾撿拾漂流木為自行使用,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
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若發現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請通報臺東分署或臺東縣政府運回保管,後續將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給予林產物價金十分之一做為報酬。撿拾的漂流木除自用外,如要販賣則請民眾務必到「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https://qrc.forest.gov.tw)申請登記,並取得追溯條碼後再行販售,同時也鼓勵民眾購買木製品認明台灣木材標章,共同響應及支持合法國產木材。
有關漂流木撿拾公告、撿拾規定及相關懶人包內容,可於「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全球資訊網 - 國產材專區 - 漂流木專區」(https://www.forest.gov.tw/Driftwood)查詢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