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及營造無菸城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攜手合作,將於10月12日針對各級學校、公園、車站、販賣菸品場所及各類型公共禁菸場所進行聯合稽查,查核內容包括:禁菸場所吸菸、場所供應熄菸器具、販售菸品標示及展示等重點項目,如查獲違規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衛生局呼籲民眾及業者務必遵守菸害防制法規範,以免傷了荷包,同時也減少市民被動吸菸風險及保障健康權益。
除本次聯合稽查行動外,衛生局定期與警察局、經發局、教育局等單位進行跨局處聯合稽查,加強稽核網咖、餐飲店、撞球館及KTV等較常發生違規的營業場所,避免這些場所成為菸害傳播的源頭。衛生局展現疫情後逐步增加打擊菸害的力度,經統計112年1至7月違反菸害防制法裁罰案件共計542件,罰鍰總金額高達215萬餘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00件。
衛生局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無論是菸灰缸、塑膠杯、鐵罐或其他容器,只要用於收集菸品使用後殘餘物,皆屬違規行為,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而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則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另自112年3月22日新法上路,販賣菸品場所應於菸品展示處張貼新版警示圖文,如未更新警示圖文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吸菸不僅傷身又傷財,呼籲癮君子儘早戒菸,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此外,桃園市自3月1日起,針對設籍桃園且40歲以上具有「菸品暴露」等肺癌高風險族群,提供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肺癌篩檢,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首頁查詢,或撥打衛生局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03-334-0345洽詢。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