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警方於28日晚間發現一部機車未開頭燈,趨前示意停車受檢時,機車騎士突然掉頭在車陣中逆向行駛,逃逸過程中在左轉彎時自撞分隔島就逮,面對員警詢問,只淡淡表示:「無照怕被開單!」,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機車騎士送辦外,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5項違規在案。
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警員溫仁佑、周宥南於28日晚間10點多巡經鼓山區文信路與篤敬街口時,發現一部雙載機車(駕駛:陳男47歲,乘客:王男43歲)未開頭燈,員警示意靠邊停車受檢,但機車騎士不但未停車,還掉頭加速離去,一路在博愛二路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駛逃逸,員警為保護用路人安全,立即呼叫線上警網攔截圍捕並鳴笛尾隨伺機攔停。
該機車在博愛二路北上逆向行駛後左轉新莊仔路口時,疑似轉彎失控自撞安全島,尾隨員警立即趨前壓制機車騎士及後座人員,陳男腳部輕微擦傷無須就醫(王男未受傷)。初步了解,陳、王兩人均為建築工人,前往鼓山區訪友途中遭警攔查,陳男因無照駕駛擔心遭開單才會逃逸。
進一步查證,陳、王2男並無酒駕、通緝或攜帶違禁品,全案警詢後,依其違規項目開具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無照駕駛、未扣安全帽戴、拒檢逃逸、逆向行駛等5項違規當場掣單告發,總計最高可處新臺幣70700元,並將陳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警方呼籲,民眾遇警攔查,請配合路邊停車受檢,避免逃逸行為造成更多違規,甚至造成用路人危險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