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一名71歲解姓婦人因滯納110年度及111年度汽車燃料費計9600元,被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於執行過程中發現,老婦不但行動不便無法工作,與其同住的小兒子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僅能依靠打零工維生,經濟狀況十分拮据。里長更透露,老婦根本無法開車,會積欠汽車燃料費,應是被大兒子登記為人頭車主。執行人員日前便前往老婦住處進行訪視,並致贈其生活所需物資,盼能助其暫度難關。
桃園分署致贈老婦生活所需物資,盼能助其暫度難關。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今年1月間收案後,即老婦到場陳報清償計畫與財產狀況,當地里長旋致電桃園分署說,老婦是該里里民,經濟狀況不佳,年事已高且有失智情形,其有2名兒子,大的出外工作,從未奉養母親;小的有身心障礙,平時打零工維生,雖與老父同住,但時常忘記準備食物,導致老婦餓了就喝水充飢,身體十分虛弱,自己有時會攜帶一些食物送到老婦家中探視。里長研判,老婦自身行動不便,根本無法開車,更不可能買車,應該是被大兒子登記為人頭車主才會積欠相關費用。桃園分署承辦人員便向執行官回報老婦之狀況,經執行官審酌後認應對老婦進行愛心關懷,執行人員亦隨即著手向愛心社申辦相關程序。
老婦因年老虛弱無法久站,仍堅持向到訪者表示感謝。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提到,承辦人員於日前偕同里長夫婦至老婦家中現場訪視,老婦因年老虛弱無法久站,仍堅持向到訪者表示感謝,里長對執行人員說道,老婦家中就靠其小兒子一份薪水維生,實在是經濟困難。桃園分署當場致贈泡麵、餅乾及沖泡飲品等生活物資數箱,以表關懷之意。老婦不禁眼眶泛紅,連連稱謝,很感謝桃園分署的及時送暖。
桃園分署強調,未來仍將持續遵循法務部「公義」與「關懷」的施政理念,於執行過程中對於弱勢義務人主動伸出援手,給予必要之協助、關懷訪視,提供義務人適時之助力,幫助弱勢義務人度過難關,使他們能深切感受到政府善意的援助與關心,同時也彰顯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有愛,公義無礙」之精神。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