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黃荷琇/臺北報導】
日前在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1巷口,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許冠逸於清晨六時許,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一起駕駛違規行為。陳姓男子(年約45歲)駕駛普重機行車不穩,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被警員盤查時渾身散發酒氣。經過酒測,其酒測值高達0.54mg/L,警方遂將其移送法辦,依刑法第185-3條酒駕公共危險罪。
許多人認為,在前一晚飲酒後,僅需休息一晚,體內的酒精就會代謝完畢。然而,警方指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飲酒的份量以及酒精代謝速度也有所差異。如果在體內酒精尚未完全代謝的情況下駕車,就有可能發生「無自覺酒駕」的情況,這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大家,如果有需要在隔日駕駛車輛,應該在前一晚的飲酒時適量,以免體內的酒精無法完全代謝。尤其是宿醉的情況下,身體不適,不應該勉強開車。可以考慮尋求代駕服務,或者選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確保交通安全。
警方強調,「宿醉不上路」,不要抱持僥倖心態。切記,為了您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遠離酒駕,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原始新聞來源 「宿醉不上路」交通安全警報!|文二警持續打擊酒駕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