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承恩/雲林報導)為了呼籲民眾切勿以因獸鋏及山豬吊捕抓山區動物,雲林縣動植防疫所昨(10)日在湖山社區辦理「偏鄉地區獸鋏法規宣導會」,縣長張麗善表示,違法使用造成動物傷亡將會受罰。
有鑑山區或偏鄉地區動物因獸鋏及山豬吊受傷的狀況頻傳,遊蕩犬貓、家犬貓、野生動物皆受其害,探究其原因常為在地農民為預防農損及法規認知不清楚,進而造成動物傷害及違法使用陷阱受罰之雙雙受害情事。
本縣動植防疫所為防範獸鋏山豬吊違法使用以健全動物福利,也為讓民眾更清楚法規規範,112年8月10日配合農業部補助計畫,首次於斗六市湖山社區發展協會舉辦「偏鄉地區獸鋏法規宣導會」,全程透過影像解說和實物展示,期增進鄰里鄉親對獸鋏及相關法律的認識,降低動物受傷風險及違法情事。
縣長張麗善呼籲鄉親,應善待身邊犬貓及動物,違法使用獸鋏等陷阱致動物受傷下,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1條規定:捕捉動物,不得使用獸鋏、山豬吊,及第14-2條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山豬吊,依其違反情節輕重,得處新臺幣1萬5仟元至7萬5仟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應注意相關規定,避免受罰。(圖/記者廖承恩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