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於(7)日上午10時在本署五樓會議室召開「苗栗地區第二次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林錦村檢察長親臨指導,本署蔡宗熙檢察長親自主持。
苗栗縣警察局莊勝雄局長、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李春芳主任、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林進宏副主任、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李明岳副組長、苗栗縣政府政風處李炳輝處長、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苗栗專勤隊王中仁副隊長、苗栗憲兵隊、海巡署苗栗查緝隊以及轄區各分局長與偵查隊長、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等均出席參加會議。
繼今年5月24日首次期前策略會議後,再次研商苗栗地區查賄、反賄策略及相關作為,統合整體戰力並展現澈查賄選、暴力介入選舉,以及維護乾淨選風之堅定決心。
林檢察長於會中特別強調在選舉查察過程中通譯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並提醒查察過程應針對假借走路工、工作費名義態樣之賄選,提早規劃、仔細蒐證。林檢察長做成具體務實的七項指示,包括:(一)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時應著重使用案例的鮮活方式;(二)確實依據法務部頒訂的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並因地制宜、審時度勢有效執行;(三)各單位應積極達成本次法務部阻絕境外勢力、斷絕賭盤效應、杜絕假訊息干擾三項強韌策略,針對不實文宣也應依據既有規範審核是否查扣;(四)執法同仁應依照正當法律程序妥適執法,遇不實消息時,應積極主動予以澄清;(五)在各次會議中應本諸滾動式檢討的精神,針對前後期統計數字比較差異藉以精進;(六)善用科技偵查能量;(七)綿密聯繫轄區內夥伴,以結合各單位選舉查察經驗。林檢察長並勉勵各與會機關在本次選舉查察過程中,應透過事前積極的準備以因應瞬息萬變的選舉查察案件,使不法分子不敢輕易介入選舉。
莊佳瑋主任檢察官、苗栗縣調查站楊樹源組長、苗栗縣警察局柯宏宜大隊長、政風處施乃平科長、專勤隊王中仁副隊長,分別針對法務部頒訂之選舉查察工作綱領、選舉賭盤適用法律及裁判情形,以及本次選舉情勢分析、規畫方針等項目進行報告。期盼透過本次會議的召開,銜接首次期前策略會議的初步規劃,進一步使各機關有效率地蒐報、處理情資,於充分的意見交流後,精進選舉各項查察技能。
本署蔡檢察長裁示,本次選舉查察係以地檢署為核心,轄區內各夥伴應精進選舉資料庫的分析,以篩選情資並找出賄選熱區進行高效查緝,除了既有的現金賄選外,也應留意新型支付工具例如電子支付、虛擬資產的賄選手法。本署將整合情資積極查緝槍枝,禁絕暴力、嚇阻賭博、查緝介入選舉之境外勢力,並嚴防假訊息流竄。
除了上述犯罪以外,本署也將與警察、戶政機關召開會議,避免虛遷戶籍之幽靈人口案件影響選舉。苗栗查賄團隊全體同仁必將全力以赴,秉持行政中立態度公正執法,防制賄選、暴力及其他不法因素介入影響選舉結果的任何不法作為,凡查獲不法行為者,也將戮力向上溯源,根除企圖以非法手段影響選舉的不法份子,共同端正選風,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達成使民眾得以選賢與能,維護國家民主根基的重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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