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警方一再宣導打詐、防詐,不肖員警卻誆詐騙被害人可以「追回贓款」,再騙被害人一次,台北市警萬華分局康定派出所的林姓員警,疑似欠下高額債務,竟向3名詐騙案被害人佯稱可以找技術專精的駭客,幫忙追回被騙財物,騙取被害人46萬元,台北地檢署今(7)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個資法起訴。
林姓警員是107年特考班畢業,原在保一總隊服務,後因為無毒校園專案,借調桃園龜山分局偵查隊,期間因債務問題被法院裁定強制扣薪,在支援勤務結束歸建保一總隊,後續統調派往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服務。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9月,林男受理一起詐騙案,竟向被害人謊稱認識駭客,可以追回被騙財物,但是要先收6萬元訂金,被害人女兒知悉後將過程向萬華分局求證。警方將林移送北檢並發現林男另向3名被害人詐財,其中1人沒有上當,恐計詐得46萬元。
警方另查出林男在今年4月間,在派出所辦公室,以公務電話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台,查詢報案人個資。
檢察官並認為,林男身為警員,本應奉公守法,為民表率,竟不知廉潔自持,利用警察職務詐財,嚴重破壞警紀,踐踏社會善良風俗,戕害其他盡忠職守同仁至面形象,損及國家法益甚鉅,並考量他詐得46萬元、犯後分階段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照片來源:翻攝自臉書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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